公司治理

  1. 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並委託股務代理機構處理相關業務。
    • 本公司依相關法令規定定期揭露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並依規定申報異動資料。
    •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等訂有辦法加以規範,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有「對子公司監督與管理作業辦法」,落實對子公司風險控管。
    • 雖本公司尚未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惟公司仍持續依循主管機關及相關法令規範來主動揭露公司治理實務情況。
    • 本公司已訂定「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宣導及規範內部人禁止內線交易。
  2. 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應注重多元化要素,並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另設置獨立董事兩席。
    • 本公司除已設置有薪酬委員會外,尚未設立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 本公司尊重會計師事務所對會計師輪派之安排,並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
  3. 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 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擔任對應溝通窗口,並提供E-MAIL聯絡管道。
  4. 資訊公開
    • 本公司依規定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本公司系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搜集及揭露,並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5. 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形: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等功能性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