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1. 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权益
    • 本公司设有发言人及代理发言人,并委托股务代理机构处理相关业务。
    • 本公司依相关法令规定定期揭露主要股东及主要股东之最终控制者名单,并依规定申报异动数据。
    • 本公司与关系企业间之关系人交易管理、背书保证及资金贷与等订有办法加以规范,另依金管会「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订有「对子公司监督与管理作业办法」,落实对子公司风险控管。
    • 虽本公司尚未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定并揭露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惟公司仍持续依循主管机关及相关法令规范来主动揭露公司治理实务情况。
    • 本公司已订定「防范内线交易管理办法」倡导及规范内部人禁止内线交易。
  2. 董事会之组成及职责
    •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应注重多元化要素,并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另设置独立董事两席。
    • 本公司除已设置有薪酬委员会外,尚未设立其他功能性委员会。
    • 本公司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师轮派之安排,并评估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
  3. 建立与利害关系人沟通管道之情形
    • 公司设有发言人及代理发言人担任对应沟通窗口,并提供E-MAIL联络管道。。
  4. 信息公开
    • 本公司依规定透过公开信息观测站揭露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信息。
    • 本公司系有指定专人负责公司信息之搜集及揭露,并依规定揭露于公开信息观测站。
  5. 公司设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类功能性委员会之运作情形:本公司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等功能性委员会。